山东省烟台高新区出台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

2014-09-03 20:58:33上一篇 |下一篇


 日前,为助推蓝色海洋经济发展,帮助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,支持企业创新及其成果产业化,

山东省烟台高新区围绕海洋生物与医药等主导产业,经与知识产权主管部门、担保公司、银行等机构多方

调研、多次研究,出台了《烟台高新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》(下称《办法》),《办法》出

台将积极拓宽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渠道,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。

 为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工作取得实效,烟台高新区设立1000万元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资金,通过

合作银行,为企业提供总额10倍于风险补偿金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授信额度。对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企

业,给予贷款利息及评估费用50%的补贴,补贴金额无最高上限。

 目前,高新区知识产权局结合海洋生物与医药集群建设,已对相关产业链企业的融资需求进行了调研,

初步确定了6家企业重点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工作。下一步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工作的开展,将有效

缓解创新型企业融资难的局面,扶持企业做大做强,逐步形成产业的群体规模优势,助推海洋生物与医药

产业集群等快速发展。(烟台市高新区知识产权局)